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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重组。破产重组案件

admin 丹东律师 2024年04月12日
破产重组属于破产程序。
破产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不能偿还债务或者资不抵债,向法院申报破产并按照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法律制度。破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不抵债时,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。
法律允许同一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重组计划,延期偿还债务,停止分红。
公司破产,也可能是破产重组,如果重组成功,可能是公司重生,如果重组不成功,可能是破产清算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第一百九十条
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,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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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重组指经过财务整顿,实现资本结构重组,以及经过领导班子的调整,生产、经营计划的转变,而获得重生。公司破产重组流程如下: 一、公司出现《破产法》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; 二、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《重整申请》,启动重整程序。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,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,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,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; 三、法院对《重整申请》进行审查,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,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,并予以公告; 四、法院指定管理人; 五、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。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,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; 六、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,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; 七、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; 八、在破产重整中,进入重整期间后,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,债务人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,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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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进行企业破产重组流程:一、公司出现《破产法》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,二、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《重整申请》,启动重整程序,三、法院对《重整申请》进行审查,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,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,并予以公告,四、法院指定管理人等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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